2016年10月25日,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下發民事裁定書,正式宣告浙江遠洋運輸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浙江遠洋”)破產。這意味著浙江省清理國有“僵尸企業”工作取得重大進展。
浙江遠洋隸屬于浙江省交通投資集團(下稱“省交投集團”),是浙江省內規模最大的航運企業。受清退“僵尸企業”、清理過剩產能的政策要求,經浙江省人民政府同意,省交投集團向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對其水運板塊下屬的浙江遠洋進行破產清算。
浙江遠洋的破產清算涉及到巨額債務清理、船舶資產處置、大量人員安置、職工股權清零等各方面問題。今年7月底,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指定國浩律師(杭州)事務所擔任浙江遠洋的管理人。國浩律師(杭州)事務所擔任管理人以來勤勉盡職,嚴格按照“合法、合規、合理”和“社會穩定、企業穩定、全員穩定”的原則,有力有序推進破產清算工作,于2016年9月23日召開了第一次債權人會議。截至目前,管理人團隊在杭州辦公室合伙人、管理人負責人馬駿律師的帶領下,對職工分流安置、資產處置、債權審核及職工債權等相關主要問題均取得有效進展,基本保持了企業穩定和社會安定。
國浩杭州辦公室是浙江省最早成為破產管理人的律師事務所之一,擁有超過20名律師的專業團隊,在破產、和解、重整重組、債務重組、清算管理、不良資產處置及相關業務領域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取得了出色的業績。自2007年6月新的《企業破產法》生效實施以來,國浩杭州辦公室作為管理人先后承辦了境內首例上市公司浙江海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件、上市公司中捷資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東浙江中捷環洲供應鏈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件、兩度折戟IPO的德勤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五家關聯公司合并重整案件、國內首創債轉股清償模式的南望信息產業集團有限公司重整案件、涉及杭州市一千多輛出租車兩千多名債權人的杭州中潤客運有限公司及其三家關聯公司合并重整特大社會敏感案件等,并擔任政府、重組方、債權人和債務人的法律顧問,先后參與了H股上市公司牡丹汽車股份有限公司重組、飛躍集團有限公司重組、縱橫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及其五家關聯公司合并重整、莊吉集團有限公司重整、無錫尚德太陽能電力有限公司重整、江西賽維LDK太陽能高科技有限公司重整等一系列大中型企業破產重組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