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國內外知名法學院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
2. 法學功底扎實,已取得律師執業證書;
3. 已通過大學英語六級考試;
4. 細致耐心,積極負責;具有良好的溝通能力和團隊協作能力;能適應出差需要和較高強度工作壓力;
5. 有知名律所相關工作經驗、境外上市項目經驗者優先。
1. 從事境內外證券發行上市、投資并購、企業法律顧問業務;
2. 起草法律文書,審查合同,出具法律意見書,接受法律咨詢等非訴事宜;
3. 能接受經常性出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