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國浩律師事務所2018年第11期業務培訓成功舉辦。本次培訓由國浩律師學院主辦、南京辦公室承辦,南京辦合伙人李華律師主講“公司控制權之爭律師實務”。
本次培訓在南京辦公室現場進行,并通過視頻會議系統向各辦公室直播。現場參與培訓人員二十六名,北京、上海、深圳、杭州、寧波、寧波、濟南、重慶、太原、烏魯木齊、石家莊等辦公室參與了本次培訓。
首先,李律師以寶萬之爭經典案例闡述“投資的天使”是如何淪為資本市場門口的“野蠻人”,繼而以阿里、京東和百度的創始人與俏江南、1號店和雷士照明的創始人對公司的控制權情況進行對比,對創始人和投資者之間存在的控制權博弈進行分析。其次,對公司控制權、公司創始人控制權進行介紹,并對控制權和控股權、名義控制權和實質控制權的聯系與區別、發展趨勢進行比較分析。再次,進一步介紹了交叉持股模式、雙層股權結構模式以及“合伙人制度”這三種公司創始人控制權維持模式。最后,李律師就我國公司創始人控制權維持提出了五個路徑選擇。
李華,法學博士,國浩律師(南京)事務所合伙人,執業律師,南京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南京大學財經法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國商法學研究會理事、中國保險法學研究會理事、江蘇省法學會商法學研究會副秘書長。執業二十年以來,致力于公司法、保險法等商事法律的研究與實踐,擅長公司股權交易,公司控制權制度設計,公司股權激勵實務操作,股權投資以及公司治理結構的完善,在商事法律服務方面具有豐富的實踐經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