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長推動疑難案件立案、追償,刑事控告、辯護,公司合規風控、內部稽查、合同糾紛等法律業務。
曾主辦虹口“12.21”重大責任事故案、全國首例涉“港股通”內幕交易案、廣東承興國際集團合同詐騙案、普資金融集資詐騙案、善林金融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上海證大喜馬拉雅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著作權被侵犯系列案、李強同志批示的4.9案件以及多起公安部督辦案件,均取得不俗的辯護成效。
為某互聯網金融平臺代理國內被騙取醫美貸案的立案、追償工作,總標的2.8億元,挽回損失過億;
為某知名互聯網游戲公司代理股權糾紛案,挽回損失3000余萬元;
為某知名音頻分享平臺代理刑事控告,協助公、檢對統一浦東新區轄區內辦案的細節標準達成共識;
為某被害人被“套路貸”案代理刑事控告,追回所有損失1800萬元(2016年立案);
虹口“12.21”重大責任事故案代理被害人家屬向某大型國企索賠近300萬元;
馬某尋釁滋事案、方某盜竊案、孫某侵犯著作權案、張某強奸案、劉某詐騙案、孟某詐騙案、吳某容留吸毒案、劉某容留吸毒案、龔某交通肇事案等均不構成犯罪,作銷案處理;
姚某妨害公務案、易某妨害公務案、楊某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案、鄭某走私普通貨物案、鄒某行賄案、陳某盜竊案,均不起訴;路某非法持有槍支案,不起訴(公安部督辦案件);
張某內幕交易案(總金額3億元、總盈利3千萬元)、王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95億余元)、包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徐某走私普通貨物案(83萬元)、唐某職務侵占案(248萬元)、鄭某職務侵占案(50萬元)、崔某詐騙案(90萬元)、王某行賄案、歐陽某詐騙案、褚某詐騙案、黎某合同詐騙案、沈某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謝某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案、殷某販賣淫穢物品牟利案、張某尋釁滋事案(2處重傷二級)、秦某尋釁滋事案、陸某尋釁滋事案、席某盜竊案,均緩刑;
市委書記李強同志批示的“2019.04.09浦東污染環境案”,倪某被認定為從犯,8個月有期徒刑(實報實銷);
作為刑附民訴訟代理人參與全市首例7人制合議庭審理的吳某故意殺人案,判決死緩附加限制減刑。
國浩律師(上海)事務所 合伙人
上海盛聯律師事務所 高級合伙人、刑事業務部主任
北京煒衡(上海)律師事務所 合伙人、刑事業務部負責人
上海市公安局浦東分局 指揮中心調度組
上海市公安局浦東分局 調研科(局秘辦)
上海市公安局浦東分局 刑事案件偵查員
中國政法大學 法學學士
上海市律師協會第十一屆刑事合規業務委員會 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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