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激情一区二区三区-国产精品人人做人人爽人人添-国产欧美精品一区二区色综合-国产一区二区三区成人欧美日韩在线观看

中文
英文 日文

新修訂《未成年人保護法》中的家校職責解讀

作者:祝瑋 國浩律師事務所 瀏覽量:

摘要:家庭與學校是未成年人成長的兩個重要場所,在未成年人的保護工作中也有著無可替代的重要地位,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中對家校職責就有了更多更具體的規定。本文通過對家庭保護中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為與不可為、家庭環境安全、代為照護制度、網絡環境保護等規定的解讀;在學校保護中以教育、管理、保護三個義務為出發點,將各項安全教育和制度、性侵害、學生欺凌、網絡安全等中的學校職責進行了解讀。旨在通過歸納整理的方式梳理家庭與學校的應有之責,為家校更好的落實未成年人保護提供指導意見。

一、引言

未成年人保護工作事關祖國未來和民族振興,是涉及千家萬戶的大事,也是人民群眾普遍關心關注的熱點問題。由于未成年人的身心均處于不成熟的特殊時期,自我保護能力弱,需要社會各界給予他們最大限度的關心和愛護。家庭和學校是未成年人走向成熟的兩個至關重要的環境,這兩個基礎環境的好壞直接影響到未成年人心理和身體的健康良好發展。這就致使家庭和學校在未成年人的保護工作中天然具備了共同的責任,需要兩者共同助力未成年人的成長。在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以下簡稱“新法”)中,直接對家庭和學校的職責有了更加細化的規定,為高效的開展未成年人保護工作提供了有力指導。

二、新法中的家庭保護職責和法律責任

(一) 認真履行監護職責,不得損害未成年人的相關權益

家庭是未成年人第一個生存和學習環境,也是最基礎對其成長影響最大的環境。未成年人在家庭中首先獲得的是撫育物資、情感交流、方法知識等,初步養成了自己的性格和習慣。在此過程中,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就對未成年人的成長和發展承擔首要責任。原《未成年人保護法》中監護人的具體職責是什么?應當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只有很籠統的規定,而新法第十六條就直接規定了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當履行的十項監護職責: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關注他們的生理、心理和情感需求;教育引導養成良好的品德和習慣;進行安全教育,提高自我保護能力;尊重和保障受教育的權利與義務;預防和制止違法犯罪行為并進行合理管教等。

作為未成年人的監護人除了應當依法履行上述職責,還不得實施第十七條中規定的十一項行為:虐待、遺棄、非法送養、家庭暴力;放任、教唆未成年人實施犯罪行為、參與邪教恐怖勢力、吸煙飲酒賭博流浪乞討或者欺凌他人;放任其輟學失學、沉迷網絡、進入不適宜未成年人進入的場所;允許或迫使其從事違法勞動、訂立婚約結婚;違法處分、侵吞未成年人的財產或利用其謀取不正當利益等。新法將監護職責與禁止行為具體化,為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更好的履行監護職責提供了切實的法律依據。

(二) 為未成年人營造安全的家庭環境

社會高速發展的同時給未成年人帶來了更多的安全隱患,電器、交通、戶外溺水、動物傷害等是造成未成年人受傷和死亡事故的高發原因,于是新法第十八條增加了這部分的內容: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當為未成年人排除引發觸電、燙傷、跌落等傷害的安全隱患;采取配備兒童安全座椅、教育未成年人遵守交通規則等措施,防止未成年人受到交通事故的傷害;提高戶外安全保護意識,避免未成年人發生溺水、動物傷害等事故。對以上特殊情形的直接規定,有助于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更好的為未成年人營造安全的家庭環境。

2020年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等九部門發布了《關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制度的意見(試行)》,明確規定特定職業的從業人員在工作中發現性侵、虐待、欺凌、遺棄、拐賣等9類未成年人遭受不法侵害情形,應當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舉報。新法第二十條規定就響應了這一 “強制報告制度”,據此規定了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如果發現未成年人受到或疑似受到侵害時,應當及時了解情況并采取保護措施,情況嚴重的,應當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部門報告。

(三) 委托代為照護中也不得缺失情感連接

新法第二十一、二十二條規定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當履行法定監護職責,不得使未滿八歲的未成年人處于無人看護狀態。對于特殊原因監護人無法完全履行監護職責時,應當委托具有照護能力的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代為照護,還對不適宜擔任被委托人的情形做出了規定:有性侵、虐待、遺棄犯罪行為的;有吸毒、酗酒、賭博等惡習的不能作為被委托人承擔照護責任。與原《未成年人保護法》相比,新法將“代為監護”改為了“代為照護”,這樣的修改更具實踐性。因為“委托監護”的提法淡化了原監護人的責任,以致有些委托人忘記了自己監護人的身份,對孩子的成長不管不顧。“代為照護”強調的只是代為照顧、看護的職責,監護人很多具體監護職責,比如承擔撫養費、教育、情感聯系等都是不可能對外委托的。“代為照護”是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履行職責的其中一種方式,但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仍然要承擔起很多具體監護職責。[注1]正是如此,第二十三條中規定:監護人除了將委托照護情況向相關部門告知,必須與未成年人、被委托人至少每周聯系和交流一次,了解未成年人的生活、學習、心理等情況,并給予未成年人親情關愛。在接到未成年人異常的通知后,應當及時采取干預措施。從以上規定可以看出,委托以后的監護職責仍未減弱,這將會更有利于未成年人的成長。

(四) 應當為未成年人構建安全的網絡環境

網絡沉迷是當前未成年人保護領域的一個焦點問題,社會高度關注,無節制的使用網絡不僅會影響未成年人的身體健康,還會使未成年人面臨信息泄露、網絡欺凌等嚴峻問題。新法因此新增設了“網絡保護”的獨立章節,對未成年人的網絡信息安全做出相關規定。涉及家庭的主要內容有:

1. 提出家庭應當加強未成年人的網絡素養宣傳教育,養成文明、安全、合理使用網絡的意識;

2.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當提高自己的網絡素養,規范自身使用網絡的行為,加強對未成年人使用網絡行為的指導和監督,并應當在智能終端產品上安裝未成年人網絡保護軟件或設置未成年人保護模式,預防未成年人沉迷網絡。

3. 個人信息泄漏容易使未成年人成為網絡欺詐、網絡欺凌、線上性引誘等侵害的目標。所以新法中明確規定,處理不滿十四周歲未成年人個人信息的,應當征得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同意;未成年人或者其父母、監護人任何一方都有權提出更正、刪除未成年人的個人信息。

4. 對新興的網絡直播服務,新法也直接規定:網絡服務提供者不得為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提供網絡直播發布者賬號注冊服務,為年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提供網絡直播發布者賬號注冊服務時,應當對其身份信息進行認證,并征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同意。

5. 網絡侵權對未成年人造成嚴重傷害,新法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通過網絡以文字、圖片、音視頻等形式,對未成年人實施侮辱、誹謗、威脅或者惡意損害形象等網絡欺凌行為;遭受網絡欺凌的未成年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有權通知網絡服務提供者采取刪除、屏蔽等措施。網絡服務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應當及時采取必要的措施制止網絡欺凌行為,防止信息擴散。

(五) 法律責任

法律要得以有效落實,離不開對違法責任的嚴格規定,只有將違法責任具體化,明確負責的監管部門,才能對未成年人保護職責履行情況進行有效監督。家庭作為社會組成的基礎單元,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若實施侵害未成年人的行為,具有隱秘性、長期性等特點。所以,對家庭保護職責的監督也應當從社會基層組織出發進行監督和管理。新法中第一百一十八條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依法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由其居住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予以勸誡、制止;情節嚴重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公安機關接到報告或者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在辦理案件過程中發現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存在上述情形的,應當予以訓誡,并可以責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導。而對嚴重侵害未成年人權利的行為,新法也有與其他法律銜接的條款:違反本法規定,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權益,造成人身、財產或者其他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違反本法規定,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新法中的學校保護職責與法律責任

未成年人在達到學齡后應當從家庭學習進入到學校學習的新階段,學校則成為了未成年人另一主要的成長場所。學校作為教育的專業場所,具備更加專業的教師和更加豐富的教育資源,面對未成年學生就需要承擔起更多的社會責任。我國其他法律明確規定了學校有教育、管理、保護未成年人的義務,這三項義務在新法中有了更加細致的規定和要求。

(一) 教育職責

1. 立德樹人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教育事業的根本任務,“培養擔當民族復興大任的時代新人”是黨的十九大提出的戰略任務。這一思想在新法中得以清晰體現,規定學校應當堅持立德樹人,注重培養未成年學生認知能力、合作能力、創新能力和實踐能力。對當今社會未成年學生自殺、鋪張浪費等事件的回應,新法明確要求學校應當對未成年學生進行的主要主題教育有:青春期教育、生命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勤儉節約文明飲食教育等,指導和宣傳正確的思想和生活習慣,從未成年學生的內心認知中提高他們的自我成長意識。

2. 近年來頻頻爆出未成年學生欺凌同學的惡劣事件,已經成為國家整治重點。2017年教育部等十一部門發布《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對防治校園欺凌問題提出了系統性治理方案,但一直未在國家立法中有專門規定,新法就彌補了這個空缺。附則中將學生欺凌進行了定義,正文中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學校應當建立學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對教職員工、學生等開展防治學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訓。

3. 性教育應當是教育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但在我國卻長期被排斥在教育體系之外。在家庭教育中,家長不知道如何教授、如何描述,寄希望于孩子長大后自己逐漸能明白;在學校教育中,老師對于性教育知識的教授也存在簡單帶過,未能形成科學、全面的知識普及。[注2]新法第四十條對于性教育的提出是從防范性侵害、性騷擾的目的出發:學校、幼兒園應當建立預防性侵害、性騷擾未成年人工作制度;要求學校、幼兒園應當對未成年人開展適合其年齡的性教育,提高未成年人防范性侵害、性騷擾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

4. 隨著信息技術的不斷發展與普及,互聯網對未成年人的日常生活和社會化的影響持續加強,網絡成為形塑青少年思維觀念、行為方式和價值取向的重要場域,同時未成年人也是參與網絡的重要群體。新法開辟“網絡保護”新章節,其中從鼓勵和支持、限制和禁止兩個層面和多個主體聯合出發,共同維護未成年人的網絡權益,促進未成年人的身心發展。[注3]新法第六十四條規定:學校作為網絡保護的主體之一應當加強未成年人網絡素養宣傳教育,培養和提高未成年人的網絡素養,增強未成年人科學、文明、安全、合理使用網絡的意識和能力,保障未成年人在網絡空間的合法權益。

(二) 管理職責

1. 對教職工的準入嚴格排查

學校作為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單位,未成年人侵害案件的發生會更加隱蔽和密集,一旦發現就會有情節惡劣、涉及人數較多、后果嚴重的特點,引起社會強烈反響。由此,為從根本上預防和減少這類傷害的發生,新法第六十二條規定: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單位招聘工作人員時,應當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查詢應聘者是否具有性侵害、虐待、拐賣、暴力傷害等違法犯罪記錄;發現其具有前述行為記錄的,不得錄用。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單位應當每年定期對工作人員是否具有上述違法犯罪記錄進行查詢。通過查詢或者其他方式發現其工作人員具有上述行為的,應當及時解聘。同時,第二十七條規定:學校教職工不得對未成年人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通過嚴格排查學校教職工準入和嚴格日常管理,將會有效降低未成年人受侵害的可能。

2. 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

在校對未成年學生的管理涉及面廣,新法對學校的管理提出了多方面的要求,希望通過建立和完善各項管理制度全面保障未成年學生的安全。新法中直接提出的制度有:未成年學生保護工作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校車安全管理制度;突發事件和意外傷害的預案;學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預防性侵害、性騷擾未成年人工作制度等。以制度形式明確規定相應情形發生后的處理方式,對于讓未成年學生知道如何在校實施自救行為,指導教職工如何通過正確途徑保障學生權益以及保證自己教管行為符合法律相關要求都有著重要意義。

3. 學生欺凌、性侵害、網絡中的學校管理職責

學生欺凌、性侵害、網絡沉迷是當下影響未成年學生最主要的幾個方面,為了能減少類似傷害事件的發生,在事件發生以后對未成年學生給予關愛和管教,幫助他們正常開啟今后的學習和生活,新法中也直接對學校的管理提出了要求。對于如何處理學生欺凌,第三十九條第二、三款具體規定:學校應當立即制止;通知監護人;及時給予心理輔導、教育和引導和家庭指導;對實施欺凌的未成年學生加強管教;嚴重情形的及時向公安機關、教育行政部門報告。第四十條中規定:對發現有性侵害行為的,學校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和教育行政部門報告;對遭受性侵害的未成年學生,學校應當采取保護措施。第六十九、第七十條規定:學校提供的互聯網上網服務設施,應當安裝未成年人網絡保護軟件或者采取其他安全保護技術措施;未經學校允許,未成年學生不得將手機等智能終端產品帶入課堂,帶入學校的應當統一管理;學校發現未成年學生沉迷網絡的,應當及時告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共同對未成年學生進行教育和引導,幫助其恢復正常的學習生活。

(三) 保護職責

1. 保護未成年學生的受教育權

教育權既是中國公民的一項基礎權利,在義務教育階段也是中國公民的義務。新法第二十八條規定: 學校應當保障未成年學生受教育的權利,不得違反國家規定開除、變相開除未成年學生。學校應當對尚未完成義務教育的輟學未成年學生進行登記并勸返復學;勸返無效的,應當及時向教育行政部門書面報告。從規定中可以看到,新法特別增加了未成年學生在義務教育階段輟學的處理辦法,保障每一名未成年學生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2. 保護未成年學生的平等教育權、娛樂休息權

在校學習的未成年學生人數眾多,性格各異,家庭環境不同,學習新事物的能力亦有差距,在課堂、活動和成績上的表現就有不同。這就需要學校教師能平等對待不歧視,重視他們在校平等教育權的問題。第二十九條要求:學校應當關心、愛護未成年學生,不得因家庭、身體、心理、學習能力等情況歧視學生。對家庭困難、身心有障礙的學生,應當提供關愛;對行為異常、學習有困難的學生,應當耐心幫助。同時,面對未成年學生學習負擔重的現狀,新法通過立法保護他們的娛樂休息權。第三十三條規定:學校應當保障未成年學生的休息、娛樂和體育鍛煉的時間。不得占用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組織義務教育階段的未成年學生集體補課,加重其學習負擔。幼兒園、校外培訓機構不得對學齡前未成年人進行小學課程教育。

3. 保護未成年學生的就學環境安全

為未成年學生構筑適宜學生學習發展的安全環境,新法作出相關規定。首先提出學校、幼兒園應當提供必要的衛生保健條件。其次,完善安保設施,配備安保人員,保障未成年人在校、在園期間的人身和財產安全。保證不得在危及未成年人的校舍、其他設施、場所中進行教育教學活動。新法還將學校安全擴展到校車范圍,新增加對學校校車安全使用要求:應當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制度,配備安全管理人員,定期對校車進行安全檢查,對校車駕駛人進行安全教育,并向未成年人講解校車安全乘坐知識,培養未成年人校車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技能。最后,從法律責任章節的規定中可以得出,學校作為場所管理者為保護學生安全健康,還應當有及時制止他人在校、在園抽煙、飲酒行為的職責。

(四) 法律責任

法律權威性的建立必須有強制執行力,違反法律規定就應當受到相應的處罰。如果法律只有規定,而無違法后應當承擔的后果,法律將和道德無異,失去了其應有之義。新法在法律責任章節做了大的增加和修改,為本法在實踐中進行更好的落實奠定了基礎。學校違反規定應承擔的責任有:

1. 學校及其工作人員工作中發現未成年人身心受到侵害或面臨危險時,應當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關部門報告,未履行報告義務造成嚴重后果的,由上級主管部門或者所在單位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2. 學校教職工若有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行為的;若有開除、變相開除未成年學生或未履行對義務教育階段輟學學生勸返復學及書面報告義務行為的;若有未對學生欺凌事件按照規定處理行為的,由公安、教育、衛生健康、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責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3. 學校未及時制止在校、在園吸煙、飲酒行為的,由衛生健康、教育、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給予警告,并處一萬元以下罰款。

4. 學校未履行教職工查詢義務,或者招用、繼續聘用具有相關違法犯罪記錄人員的,由教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五萬元以下罰款;拒不改正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營業執照、吊銷相關許可證,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四、結語

家庭與學校對于未成年人來說,家庭重在情感支持,學校重在知識傳授;家庭以情感為依托,學校以規則為框架;家庭保護更細致,而學校保護更專業,兩者均是對他們成長非常重要的環境和場所。監護人與學校教師應當在對未成年人的教育過程中積極溝通,共同致力保護未成年人的健康全面發展。但我們知道對未成年人的保護工作不僅只需要家庭和學校的努力,還更需要依靠整個社會和國家的力量。就如新法開篇中提出的應當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為原則開展各項保護工作,期望在新法實施過程中各個社會主體有機協作,形成環環相扣的整體,讓未成年人都能安全健康快樂的成長。


注釋及參考文獻:

[1] 佟麗華.《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的十大變化[J].預防青少年犯罪研究,2021(01):4 -11.

[2] 薛霞.互聯網 + 背景下未成年人保護法相關問題研究——以兒童性侵案件為例[J],法制博覽,2021(02):176-177.

[3] 開啟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新篇章.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http://www.cac.gov.cn/2021-01/08/c_1611677465664292.htm,最后訪問日期2021年4月13日.

你可能感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