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浩律師(成都)事務所收到成都建筑材料工業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成都建材院”)發來的感謝信,信中對國浩成都合伙人石波、閔丹,律師宋思慧在其遭遇境外公司獨立保函惡意索賠案件中所提供的專業法律服務和高效應急處理表示高度認可與誠摯感謝。三位國浩成都律師通過迅速啟動行為保全程序,成功實現案涉獨立保函止付,有效維護了客戶的合法權益。


2015年4月,成都建材院與南谷公司簽署某EPC合同,并由埃及銀行出具預付款保函、中國工商銀行四川省分行提供反擔保。在成都建材院全面履約后,南谷公司不僅拒絕降低預付款保函金額,還不予支付剩余工程款。成都建材院遂向開羅地區國際商事仲裁中心提起仲裁并獲得勝訴,但南谷公司拒不執行仲裁裁決,還于2023年5月向成都建材院惡意發起獨立保函索賠。
面對該緊急情況,國浩成都律師迅速響應,精準把握獨立保函規則和相關司法實踐,全面梳理獨立保函臨時止付的核心證明要件,并第一時間向保函反擔保銀行所在地成都市錦江區人民法院提起止付申請。最終,國浩成都律師通過與法院的積極有效溝通,成功實現案涉獨立保函止付,本案也成為該法院受理的首例行為保全案件。
該案的處理不僅為成都建材院避免了重大經濟損失,還成功與南谷公司達成和解,已追回千萬元工程款中的部分款項,有效維護了客戶的資金安全防線,更以本案為實踐樣本,為中國企業在“走出去”過程中應對獨立保函風險,提供了一套可復制、可推廣的訴訟策略和實操路徑。本案亦被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評選為“2023年度商事審判十大典型案例”,具有重要的司法示范效應和行業參考價值。
這封感謝信承載著成都建材院對國浩成都律師專業能力與服務精神的充分信任與高度認可。未來,國浩成都將繼續秉持“為客戶保駕護航,助客戶行穩致遠”的宗旨,為企業在“走出去”過程中面臨的各類跨境糾紛提供堅實的法律支撐和解決方案。
